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简介

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是四川省总工会于2014年发起成立并直属管理,经四川省民政厅认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5A级慈善组织。基金会蝉联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四川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组织,荣获第四届“四川慈善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作为全国唯一一家基金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通报表扬为“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集体”;积极助力疫情防控,获得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感谢信;获得基金会中心网颁发的“自律透明奖”,近年来“中基透明指数FTI”均获满分,获评“中国最透明基金会”。

基金会通过接受法人、自然人及社会组织捐赠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筹集善款,用于救助困难职工、困难劳模、困难农民工为重点的困难群体。成立以来,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立足于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动员公益慈善力量,认真履行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助力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作用,有力促进社会力量多元协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和社会影响。累计募集爱心款物2.86亿余元,开展慈善活动支出2.33亿余元,着力打造了关“癌”行动·重大疾病救助、圆梦金秋·爱心助学、关爱环卫爱心清凉包(温暖包)、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清凉包(温暖包)等具有工会特色的慈善项目,帮扶服务职工117万余人次。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6月30日

(二)报名地点: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方池街15号,四川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办公大楼二楼2-1)。

(三)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间将个人应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经历证明和报考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nzgbf@163.com,纸质版递交至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考试等事宜。

三、报考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政治品质过硬,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28周岁以下(1996年4月22日之后出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了解公益慈善行业,热爱公益慈善事业,认同本基金会机构理念;

(四)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清晰的逻辑思维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五)综合素质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善于沟通与协作,服从工作安排(包括加班、出差);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岗位职责

1.主要协助开展职工帮扶服务项目工作,包括公开发布、定向帮扶、网络公益、其他合作项目等;

2.做好项目需求分析和调研,评估项目实施可行性;

3.做好项目发布、评审等流程工作,收集审核整理各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相关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撰写项目文案,策划发起项目并组织实施,掌握项目进度,对项目进行督查,把控项目风险并及时规避;

5.策划组织项目筹资劝募活动,做好活动合作单位、爱心捐赠单位、爱心商家的联系维护工作;

6.做好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项目进展、结项报告等项目运维工作;

7.协助和配合其他岗位做好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资待遇

按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待遇执行。

六、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实行百分制,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开考,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知识。

(二)面试

面试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实行百分制,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三)考试成绩公布

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官网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负责组织,体检机构、时间、集合地点电话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将不再递补。

八、考察

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将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一、纪律与监督

我会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和招聘条件相关问题咨询:

张老师、姜老师,电话:028-81718069

监督电话:028-81718079

 

附件:

1.2024年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岗位表.xls

2.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应聘报名登记表.docx


 

 

                                              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

                   2024年4月22日 




拟稿:张美雪

编辑:姜思嘉

审核:范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