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省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级工会从即日起至9月底,集中开展受疫情影响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专项行动,全面摸清情况,实施精准帮扶,全力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

通知要求,5月底前,全省各地各级工会在对所属受疫情影响困难职工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和帮扶救助工作基础上,再安排1个月时间,继续全面深入走访摸排不同程度困难职工相关情况,清楚掌握受疫情影响困难职工人数、家庭情况、困难原因和受疫情影响程度等。规范困难职工档案信息管理,建立受疫情影响职工困难情况台账。

到6月底前,根据全面摸排情况,全省各级工会要对受疫情影响困难职工全部按程序重新审核建档,并及时推动纳入全省各级政府制度保障和工会常态化帮扶救助。在此期间,全省各级工会要组织干部面向建档困难职工和纳入台账管理的困难职工开展结对帮扶,落实每月至少一次走访服务制度,按照“一户一策”为困难职工量身定制帮扶方案。

通知明确,9月底前,全省各级工会要结合疫情期间困难职工生活需求和支出上涨情况,及时发放补贴,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并按照规定向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公感染人员、因公牺牲以及工亡职工家属发放慰问金。在此期间,全省各级工会要采取“一户一计划、一户多措施”,聚焦困难职工在社会保障、医疗救助、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需求。

全省各级工会在9月底前,要通过推动党委政府设置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用好工会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深化职业技能培训等举措,常态化、及时面向困难职工开展就业创业援助工作,提高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的“自身造血”能力。同时,全省各级工会要通过深化法律维权服务、广泛开展稳定劳动关系“春风行动”等举措,努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困难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